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延長2021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告
2021-11-03 09:01:51
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(yè)復工復產,方便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(以下簡稱“納稅人”)辦理納稅申報事項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2021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稅總函〔2021〕37號),現(xiàn)就202家注冊公司3月份深圳費用納稅申報期限延長一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二、納稅人受疫情影響,在2021年3月納稅申報期內仍有困難的,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。 納稅人可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(“稅務桌面”-“我要納稅”-“稅務行政許可”-“納稅人延期申報審批”)辦理延期申報手續(xù)。 特此通知 深圳市稅務局2021年3月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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